上交所向新华基金出具监管警示函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简称“上交所”)对新华基金旗下两只资管产品的持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进行了监管警示。此次监管行动源于新华基金在持有安徽金种子酒(600199)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种子酒业”)股份变动时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经查,自2019年4月4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新华基金通过其管理的“新华基金——金种子1号资产管理计划”和“新华基金——金种子2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金种子酒业超过5%的股份。然而,在2022年5月10日至2022年8月4日这段时间内,新华基金对金种子酒业的持股比例减持了2%,但在每减持达到1%时,新华基金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2年8月11日,新华基金才在减持进展公告中披露了相关情况。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此,上交所决定对新华基金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股东需严格遵守法规、交易所规则和承诺,诚信维护市场秩序,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要求新华基金建立专项管理制度,明确股票交易报告、申报和监督程序,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新华基金成立于2004年12月9日,是西南地区第一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17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位于重庆市,而经营管理中心则设在北京市。新华基金的主要股东包括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和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4月,新华基金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加快向现代财富管理机构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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