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近期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警示案例》。文章中通过几个典型案例,警示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法律法规,坚守信义义务底线,遵循专业化运营原则。
私募机构利用基金财产参与结构化发债案例
关键词:信义义务;利用基金财产牟利;信息披露义务
A公司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其实际控制人和投资经理协助某证券公司获取债券发行资格,通过发行私募基金募集资金购买低流动性债券,并从证券公司获得分成报酬,违反了利用基金财产为他人牟利的规定。
B公司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与C公司签订协议提供融资咨询服务,并在债券发行成功后收取顾问费。同时,B公司利用旗下私募基金买入C公司债券并收取报酬,存在利益冲突未披露,违反规定牟取非法利益。
D公司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通过其关联方与城投平台公司签订合同,利用管理的私募基金购买相关债券,并收取咨询费和服务费,未向投资者披露利益冲突,违规为关联方牟利
私募机构为结构化发债提供便利案例
关键词:专业化运营;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E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及创投基金管理人,接受F、G等城投平台公司资金,使用这些资金购买相关债券,协助其发行债券。债券发行成功后,E公司转让债券给第三方并支付服务费,违反了专业化运营原则。
H公司作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与债券发行方关联的I公司合作,提供通道服务,申购并认购债券,参与债券结构化发行,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专注资产管理、避免利益冲突的专业化运营原则。
J公司作为私募股权及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代表股东K公司与第三方L公司签订合同,安排L公司持有K公司债券并收取咨询服务费。违反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遵循的专业化运营原则,为其股东单位提供结构化发债便利。
文章还列出了相关规则,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和《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明确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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