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香港证监会发表经修订的通函,容许采用联接基金结构的证监会认可联接ETF(交易所买卖基金)在符合某些条件的情况下,根据简化规定投资于来自不同市场的海外上市主ETF,当中包括主动型ETF。
根据由即日起生效的简化规定,主ETF:将涵盖被动型及主动型ETF,而无需香港证监会许可;将不限于特定的基金类别,前提是它们具有相当规模的管理资产及良好的往绩纪录;及必须设有适当的保障措施和方案的计划,确保其提供的投资者保障与香港证监会认可的ETF有高度的可比性。
香港证监会提到,全球ETF市场的管理资产持续增加,于2024年第一季结束时达到12.7万亿美元。其中,主动型ETF于过去五年录得的增长,远超整体ETF市场。主动型ETF亦在亚太区迅速发展,于该区的管理资产在2023年增加了82%,而其于香港的市场份额亦由2019年底的1%急升至2023年底的13%。
香港证监会称,有产品发行人近期表示,它们非常有兴趣将发展成熟的主动型ETF以联接基金结构的方式由海外引进香港,并有望受惠于香港ETF市场成交额的强劲增长。
考虑到主动型ETF对投资者的潜在裨益,及为了促进香港ETF市场的发展,香港证监会认为,将现有适用于主ETF的简化规定延伸至主动型ETF是恰当的。香港证监会亦将扩大简化规定所适用的基金类别,前提是这些基金设有适当的保障措施,并能为香港市场创造显著效益。
香港证监会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蔡凤仪女士表示:“进一步简化适用于联接ETF的规定将为ETF发行人节省成本和提供灵活性,并拓阔投资者的投资选项,同时确保维持适当的投资者保障水平。此举亦将提升香港在吸引海外ETF方面的竞争力,巩固其作为卓越资产管理枢纽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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